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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

发表时间:2024-01-26 15:41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刘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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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

承办机构:县教体局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一、事项领域:劳动保障

二、事项名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三、主体责任: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县交通运输局、泗县水利局、泗县财政局、泗县公安部门、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市管局等部门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四、县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工作职责: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承办机构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五、镇、街道具体工作职责及责任机构

1.工作职责:对辖区内欠薪隐患做好细致摸排登记,对发生欠薪的用人单位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不能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执法相关工作;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规范化建设加大检查,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保证金缴纳等制度建设落到实处。

2.责任机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六、联动机制

镇、街道对辖区内欠薪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做好记录,并定期进行上报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发生欠薪的用人单位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不能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执法相关工作。县直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上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重要或者紧急事项,同步县委县政府汇报,必要时通过县委县政府建立联合处理机制,并申请镇工作支持,协同解决上报问题。县人社局重点查处上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用人单位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打击,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七、工作运行流程:

               


4.殡葬管理

承办机构:县民政局

5.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承办机构县民政局


6.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

 换证,补交居住证

承办机构:县公安局

7.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交通管理大队

8.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自然资源规划

二、事项名称: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泗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

工作运行流程:

            


9.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自然资源规划

二、事项名称: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

工作运行流程:

            


10.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自然资源规划

二、事项名称: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泗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

工作运行流程:

            


11.对非法采矿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自然资源规划

二、事项名称:对非法采矿行为的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公安局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

工作运行流程:

   


12.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实施

一、事项领域:应急管理

二、事项名称: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实施

三、主体责任: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泗县应急管理局、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县交通运输局、泗县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

工作运行流程图

承办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三、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的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2.承办机构: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14.河流流域及相关涉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治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河流流域及相关涉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治

三、主体责任: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泗县水利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对重点污染源建立“三个全覆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流流域的水样监测。对非法排污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2.承办机构: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15.危废、固废源头管理和排查整治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危废、固废源头管理和排查整治

三、主体责任: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涉危废企业制订减少危废产生计划方案并审核,监督指导企业组织实施,严控产生危废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危废收集体系、管理能力建设,重点监督管理危废收集、贮存、利用单位,强化危废规范化管理,完成申报登记,制定管理计划,对镇相关工作进行评估通报;组织开展危废固废大排查,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标准,整治工作计划、技术路线、经费保障等并组织实施。

2.承办机构: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16.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深度治理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深度治理

三、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对违反涉VOCs法律法规标准的10种主要行为进行查处。

2.承办机构: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17.扬尘综合治理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扬尘综合治理

三、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负责工业企业扬尘综合治理检查。

2.承办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18.重污染天气应对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重污染天气应对

三、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根据空气质量预警情况,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措施。

2.承办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1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

三、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与应急部门共同明确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承办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20.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

三、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职责

1.工作职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在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承办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21.秸秆禁烧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秸秆禁烧

三、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分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职责

1.工作职责:对辖区内秸秆、垃圾废弃物、垃圾、枯草树叶等露天焚烧情况进行查处。

2.承办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22.对企业生产加工产生噪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扰民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生态环境

二、事项名称:对企业生产加工产生噪声、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扰民行为的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职责

1.工作职责:对工业企业噪声污染进行查处,对噪声污染纠纷进行调解。

2.承办机构: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运行流程:


23.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承办机构:县住建局


24.对违规使用和售卖瓶装液化气行为的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城管局


25.超限超载车辆货运源头治理

县交通运输局具体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和流动型检测站点的监督管理;查处县乡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和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扬撒、脱落的运输行为。

2.承办机构: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运行流程

                

       

26.内河交通及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具体工作职责:

1.作职责: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对设置和撤销渡口提出建议。依据职责对所辖水域内河渡船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所辖水域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监督检查;根据情况采取限时航行、单航、封航等临时性限制、疏导交通的措施,并予公告。

2.承办机构: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工作运行流程

                


27.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及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

承办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28.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承办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29.渔业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30.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承办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31.农作物种子及林木种苗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32.农药、肥料监督管理

承办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33.河道管理和综合整治

                

承办机构:泗县水政监察大队

34.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泗县水政监察大队

35.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商务部门

二、事项名称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泗县商务局、泗县应急管理局、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泗县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

四、县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责任

(一)县商务局

1.工作职责:由商务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牵头负责商贸流通领域限上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监管执法等工作。

2.承办机构:商贸发展与管理股

(二)县应急管理局

1.工作职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的辖企业实施安全综合监管,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2.承办机构: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工作职责: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会同公安机构、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

2.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县消防救援大队

1.工作职责: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联合应急管理局开展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联合执法等工作。

2.承办机构: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乡(街道)具体工作职责及责任机构

1.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场所,以及村(社区)组织建设或产权所有的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含集贸市场、农村集市)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2.责任机构:党政办、市场监管所

六、联动机制

乡镇发现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等问题线索后,及时上报对应县直责任部门。县直责任部门对上报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重要或紧急事项,同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必要时通过县委县政府建立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并申请乡镇工作支持,协同解决上报问题。


七、工作运行流程图:


3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等文化市场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文化旅游

二、事项名称: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等文化市场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和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依法进行查处;对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含有禁止内容依法进行查处

2.承办机构: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镇具体工作职责及责任机构

1.工作职责: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等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记录,发现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含有禁止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执法相关工作。

2.责任机构:镇文化广播服务站

六、联动机制

乡镇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等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以及营业性演出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按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执法相关工作。县直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上报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重要或紧急事项,同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必要时通过县委县政府建立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并申请乡镇工作支持,协同解决上报问题。


七、工作运行流程:

               


37.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出租、出借、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以及分社、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文化旅游

二、事项名称: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出租、出借、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以及分社、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区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负责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或出租、出借、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或备案的依法进行查处。

2.承办机构: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镇具体工作职责及责任机构

1.工作职责:结合常规工作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协助有关执法机构做好执法相关工作。

2.责任机构:乡镇文化广播服务站

六、联动机制

乡镇结合常规工作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协助有关执法机构做好执法相关工作。县直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上报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重要或紧急事项,同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必要时通过县委县政府建立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并申请乡镇工作支持,协同解决上报问题。


七、工作运行流程:

               


38.对擅自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行为的

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文化旅游

二、事项名称:对擅自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行为的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县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印刷业、复制经营活动和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擅自设立或从事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物的违法违规依法进行查处

2.承办机构: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镇具体工作职责及责任机构

1.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做好记录,发现擅自设立或从事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物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执法相关工作。

2.责任机构:乡镇文化广播服务站

六、联动机制

乡镇对辖区内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出版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按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配合做好执法相关工作。县直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上报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重要或紧急事项,同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必要时通过县委县政府建立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并申请乡镇工作支持,协同解决上报问题。


七、工作运行流程:

               


39.对擅自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事项领域:文化旅游

二、事项名称:对擅自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监管执法

三、主体责任:泗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

四、区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文化和旅游局

1.工作职责:负责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实行归口管理,审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设置,组织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没收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罚款。

2.承办机构: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工作职责:负责对擅自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或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依法设立的安装服务机构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罚款。

2.承办机构:泗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五、镇具体工作职责及责任机构

1.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安装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及时劝告制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责任机构:乡镇文化广播服务站

六、联动机制

乡镇对辖区内卫星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安装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及时劝告制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县直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上报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重要或紧急事项,同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必要时通过县委县政府建立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并申请乡镇工作支持,协同解决上报问题。


七、工作运行流程:

               


4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一、事项领域:应急管理

二、事项名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三、主体责任: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

四、县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作职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疫情报告、调查、控制、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推广科学、适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向政府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卫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有关工作。

2.承办机构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镇、街道具体工作职责及责任机构

1.工作职责: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组织所在地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员。对采取医学观察措施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委的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向村(居)民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的相关知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落实公共卫生措施。

2.责任机构: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动机制

镇、街道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当做好下列工作: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报告;组织所在地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员;对采取医学观察措施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委的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的相关知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落实公共卫生措施。

七、工作运行流程图


41.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具体内容:

1.工作职责: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2.承办机构: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二)工作运行流程:

               


4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一)具体内容

1.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提出核发危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汽油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意见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指导并监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2.承办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二)工作运行流程:

               


4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一)具体内容

1.工作职责: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明确应急组织救援体系、职责分工以及救援程序和措施。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基地或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2.承办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二)工作运行流程图


44.防汛抗旱组织实施

(一)具体内容

1.作职责:收集掌握天气、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工作信息,组织防汛会商并作出工作部署。负责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组建和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台风防御工作。负责统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工作,关注重要水工程运行情况,及时介入工程抢险。组织核查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承办机构: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中心

(二)工作运行流程:

               

45.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应急处置

(一)具体内容

1.工作职责: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本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基地或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承办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二)工作运行流程图


46.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火灾扑救

(一)具体内容

1.作职责: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森林火险、火灾信息,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指导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扑救。组织编制森林火灾规划,指导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

2.承办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二)工作运行流程图


4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安全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8.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日常安全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9.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处置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0.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1.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2.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维权投诉案件的处理

承办机构12315投诉举报中心

53.对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4.对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5.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价格监督检查局

56.对传销、违规直销等行为的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7.成品油非法经营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8.对渣土车等运输车辆遗撒、泄漏物料等行为的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城管局


5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承办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60.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61.消防安全监管执法

承办机构:县消防救援大队

62.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案件简单                    案件较复杂                           案件有争议

无法调解

 1、违法事实不成立;

2、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

拒不改正

承办机构: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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